羽球重要规则


比赛方法 | 单打比赛进行程序 | 双打比赛进行程序 | 细则 | 球场礼节

球场
1.1 球场为长方形,其所有界线宽度皆为40mm。
1.2 球场界线全部由白色或黄色画成,以利辨别。
1.3 所有界线均属於场地区域的一部分。
1.4 球场空间不容许画一双打场地时,可画一专供单打的球场,其端线也即成为长发球线,同时在边线上设置网柱或以类似材料代替网柱

网柱
 
2.1 网柱的高度自地面量起应为1.55公尺。
2.2 如网柱不能设置於边线上,必须以其它方法显示网柱位於网下线位置。例如用一40mm细柱的代替用品固定於边线,并向上垂直撑至网顶。
2.3 不论是单打或双打比赛,指示边线的网柱或其代替品都应置於双打场地的边线上。
 
球网
3.1 球网应用深色的良好细绳,网孔不得少於15mm及大於20mm。
3.2 球网宽度为760mm。
3.3 球网顶端应用75mm宽的白带,双摺包缝,中间穿裹一条粗绳或金属绳而成一长带。
3.4 粗绳或金属绳要有足够的粗细长短及重量,以使其能牢固紧贴在网柱的上端。
3.5 球网高度自网场地中央量起应为1.524公尺,但自双打边线量起,则应为1.555公尺。
3.6 球网末端及网柱之间不能有缺口,必要时,整个球网纵深的末端应系扎於球柱上。

羽球

原则:羽球可以天然羽毛或以类似的合成原料制造。不论以何种物质制成的羽毛球,一般而言其飞行性质,应类似天然羽毛的羽球,以软木为底座其外面包裹一层薄皮。与球有关的原则:

4.1 一般的设计
  4.1.1 羽球需有匙六根羽毛固定於球座。
  4.1.2 羽球长度以64mm至70mm之间为限,但每一羽球的羽毛自其顶端丈量到软木底座的顶端,其长度应为一致。
  4.1.3 羽毛的顶端,应围成直径约为58mm至68mm的圆形。
  4.1.4 羽毛须以线或其它适合的材料编扎,使其坚实牢固。
  4.1.5 球座规格:25~28mm的直径。
4.2

重量羽球的重量自4.74g到5.50g。

4.3 非羽毛的羽球
  4.3.1 以类似羽毛之合成物质,制成群状,以代替天然羽毛。
  4.3.2 羽球底座须依规则4.1.5所规定者。
  4.3.3 羽球重量和尺寸,应如规则4.1.2、4.2,因天然羽毛和合成材料的比重和反应不同,所以允许有10%内的差异。
4.4 羽球测试
  4.4.1 羽球的测试是在紧靠端线处,以低手全力击球,此球须以向上的角度和沿边线平行的方向拍击。
  4.4.2 正确的羽球速度应落於对方底线前530mm至990mm之间。
4.5 羽球之修改在不改变羽球的一般球型,速度和飞行条件下,在下列情况,并经全国羽球协会核准,可根据上述规定加以修改之。
  4.5.1 受大气压力影响的地方,由於高度或气候,致使标准羽球不适用时。
  4.5.2 因特殊情行需要,或为提高羽球赛的兴趣。

球拍
5.1 球拍面须平坦并以细线交织的方式连接於拍框上,或交叉编扎。细线的型式应全部一致,尤其是其中央部分的密度不能异於其它部分。
5.2 球拍的框架,包括球拍柄及拍框总长不能超过680mm,球拍面宽度不能超过230mm。
5.3 球拍面头部长度不能超过290mm。
5.4 穿线的球拍面长度不能超过280mm,宽度不能大於220mm。
5.5 球拍
  5.5.1 串球线时,容许有附著物及突出物,但不能具特殊作用;如使球拍不会破损、或没有弹性、或重量分配不均、或以细绳将球拍柄端系於球员手腕;其所以如此之目的,在使球拍有合理的大小和式样;并应尽可能的避免使用在质地上可使球拍变形者。

设备器材之核准
  国际羽球总会应管理之事为球拍、羽球、设备与规格的标准型态以及有关羽球赛中的任何事物,但只要与国际原则不违背的事物,有些则可由有兴趣的社团、球员、制造厂商或国家组织申请,而予以核备。
球员
7.1 「球员」是指参加比赛的人员。
7.2 双打比赛每方两位球员,单打比赛每方一位球员。
7.3 有发球权的一方称为发球方,其对方称为接球方。

比赛之选择权
8.1 比赛开始前,双方掷硬币卜胜,胜方根据规则8.1.1或8.1.2作选择。
  8.1.1 先发球或接球。
  8.1.2 开始比赛之场地一边或另一边。
8.2 负方行使剩余之选择权利。

计分
9.1 除另有安排外,比赛最好采三局二胜制。
9.2 只有发球的一方能获得一分的计分。
9.3 除规则9.6外,双打及男子单打比赛,由先得15分的一方获胜。
9.4 除规则9.6外,女子单打比赛,由先得11分的一方获胜。
9.5 9.5.1 如果双方分数达到13或14平分时(女子单打9或10分平分时)先获得13或14分(9或10分)可以选择"加分"或者"不加分"(规则9.6)
  9.5.2 这种选择只能在第一次达到平分且尚未发下一球之前就作决定。
  9.5.3 比赛的双方(规则9.5.1)若在13分平(女子单打9分平分)时选择不加分,於14分平时还有机为再选择是否加分。
9.6 比赛中如果同为13或14分,加分时,则需宣布『零比零(LoveAll)』。同时,先到达选分数目的一方(规则9.6.1)获胜此局。
  9.6.1 比数为13平时,选加5分。
  9.6.2 比数为14平时,选加3分。
  9.6.3 比数为9平时,选加3分。
  9.6.4 比数为10平时,选加2分。
9.7 胜一局者,在次局比赛中,首先发球。

传娩
10.1 球员应换边:
  10.1.1 第一局赛完时:
  10.1.2 如果在第三局开始前:以及
  10.1.3 在第三局,或在只有一局的球赛,领先者计分达到:每局11分的比赛达到6分时;每局15分的比赛达到8分时。
10.2 当球员未能根据规则10.1而换边,应立刻在发现错误后换边,同时保留原以获得的分数。

发球
 
11.1 正确的发球
  11.1.1 发球时,双方不能以不当的理由及动作,延误发球。
  11.1.2 发球方及接球方应站立於斜相对的发球区并不得踩及其界线;二人的双足必需部分与场地面接触,并固定不得移动位置,直到发球动作完成。(规则11.4)。
  11.1.3 发球的整个过程中,球拍必须先击中球托部分,而球亦要从低於发球员腰部的位置发出。
  11.1.4 发球的整个过程中,发球员球拍的轴部於击球瞬间,必须朝向下方,并且整个拍头要低於拍柄部分。另拍框面头部的任何部分,亦应低於发球员握拍的手部最下缘。
  11.1.5 发球员开始发球时,其球拍的移动必须朝前连续不断(规则11.2),直到发球动作完成。
  11.1.6 发球员挥起球拍,拍击羽球向上飞行及越过球网,如果未经拦截,羽球落向接球员的发球区
11.2 球员们一经就位,发球员首先向前移动其球拍,发球即行开始。
11.3 接球员未准备就绪前,发球员不能发球,但是接球员只要有还击的动作,就算已有准备。
11.4 一经开始发球(规则11.2),比赛便算正式开始,双方球员交替击球,直至一方犯规或球落在其中一方的场区内为止。
11.5 在双打比赛中,发球时,只要不妨碍发球员或接球员的视线,双方的同组球员,可站於场区任何地点。
serve.jpg (5529 bytes)

单打

  当发球方的得分为0或偶数时,发球员及接发球员都应站在自己右方的发球区内准备发球及接发球。若发球方的得分为奇数时,双方便应站在自己左方的发球区内发球及接发球。在加分延长比赛阶段时,双方球员便应以该局的总得分在适当的发球区内站立。

  比赛开始后,若接发球员犯规或球落在接球方的场区内,发球员便得1分,并在己方的另一发球区继续发球。若发球员犯规或球落在发球方的场区内,其发球权便告丧失,并得转由对方发球,但分数则保持不变。

12.1 球赛中,当发球员得分为零分或偶数时,发球员及接球员须站於右发球区发球或接球。
12.2 球赛中,当发球员得分为奇数时,发球员及接球员须站於左发球区发球或接球。
12.3 如果比赛平分后选择加分时,则以发球员得分的总和,应用规则12.1,12.2,以决定其发球区。
12.4 比赛中羽球被发球员及接球员交互拍击至"犯规"发生,或羽球在比赛中停顿为止。
12.5 12.5.1 如果发球员犯规,或羽球落到发球员场地之内的地面,则发球员丧失继续发球的权利,同时接球员成为发球员,双方球员不得分。

双打
13.1 比赛一开始,及每次每边获得发球权时,都必须先从自己右方的发球区内发球。
13.2 发球后,只有接发球者一人才可击球,假使羽球被接球员的同伴触及或打击,发球方得一分。
13.3 13.3.1 发球被击回后,可由发球方任一球员拍击,其后接球员也同样的任一球员都可以回击,直到羽球在比赛中停顿为止。
  13.3.2 发球被还击后,球员可在己方球网一边的任何位置击球。
13.4 13.4.1 如果接球方『犯规』,或羽球因落在接球方的场区之内的地面而停顿,则发球方得一分并且由原发球者继续发球。
  13.4.2 如果发球方『犯规』,或羽球因落在发球方的场区之内的地面而停顿,原发球者失去继续发球的权利,双方都不得分。双打的情况下,则改由同伴或对方发球,但双方的分数则保持不变。
13.5 13.5.1 若该发球属该局的第一个发球权,则改由对方发球。
13.5.2 若该发球并非属该局的第一个发球权,则改由其同伴发球;若其同伴亦已在同一发球权内发球,则改由对方发球。
13.5.3 比赛开始时,站在自己右方发球区内发球的球员,在该队的积分为0或偶数时,亦应在右方的发球区内发球。相反的情况亦适用於各自的同伴。
  13.5.4 反过来说,比赛开始时,站在自己右方发球区内接发球的球员,在该队的积分为0或偶数时,亦应在右方的发球区内接发球。相反的情况亦适用於各自的同伴。
  13.5.5 同组球员须采用交互发球法则。
  13.5.6 如果比赛『平分』后选择加分,以得分总数来应用规则13.5.3至13.5.5.
13.6 除规则14及16的规定外,继续不断的轮流使用两个发球区交换发球。
13.7 任何比赛中,每局的发球权须连续更换,自最先的发球员发球给予最先的接球员,其次由该发球员连续发球予该接球员的同伴,然后轮流由对方的一位球员及同伴,并依此类推。
13.8 除规则14和16的情形外,每一球员都须轮流发球、接球,在同一局内不许连续接两次发球。
13.9 获胜方其中的某一球员在下一局有首先发球的权利,同时败方的任一球员都可接球。

发球区错误
14.1 球员的发球区错误:
  14.1.1 发球者次序轮错。
  14.1.2 在错误的发球区发球。
  14.1.3 站在错误的发球区已准备接球,并且已经接击此球。
14.2 站错发球区:
  14.2.1 如果错误是在下一次发球前就发现,要『重新发球』,除非犯规一方不能连续击球时,则此种错误就不必更正。
  14.2.2 如果在下一次发球前未发现错误,则不必更正错误。
14.3 如果因为发球区错误而判『重行发球』,则错误更正后,在正确发球区重行发球。
14.4 如果发球区未经更正,则在继续比赛时,不变更球员新的发球位置,也不变更相关的发球顺序。

犯规

以下情况在羽毛球运动中皆属犯规:
15.1 如果发球时动作不正确: 
  1. 〈过腰发球〉发球时,球拍不能在超过腰部的高度发球。
  2. 〈高手发球〉发球时,球拍框的前端任何部分都不能比发球员握拍柄的手高。
  3. 〈越线〉发球时,发球、接球员都必须站在发球区内,绝不能够踏线或越线。
  4. 〈脚步犯规〉发球时,发球、接球员都必须双脚著地,绝不能有脚部离地的情形。
  5. 〈阻挠对方的假动作〉发球时,发球员必须以一贯性的动作来发球,不能中途停止或做出分段动作
  6. 〈球出界〉发球时,须把球发入对角发球区内。(如果球落在线上,都算是界内)
15.2 如果发球员已意图发球,但未击中羽球或发球时击球落空。
15.3 如果发球时或发球后,球过网后被网缠住或停在网上。
15.4 如果羽球在比赛进行中,发生下列情形为『犯规』:
  15.4.1 球落在场区(地界线)以外的地方。
  15.4.2 球穿过球网或在网下进入对方场区。
  15.4.3 未过网。
  15.4.4 触及屋顶天花板或墙边。
  15.4.5 球接触到运动员的身体或衣物。
  15.4.6 球接触到任何别的物体或围在场地四周的人。
(场地建筑必须考虑用於羽球比赛者:当地国家羽球协会有权制定次於规则的条文,如讨论羽球触及障碍物的事例。)
15.5 如果在球赛中,最初的击球点,不在击球员网的这一边(不在自己的场区内击球)
(但是,击球员於自己的场地击球后,球拍可随球过网)。
15.6 在羽球比赛中,如果球员有下列情形为犯规:
  15.6.1 以球拍、球员身体、或其服装触及球网或其支撑物。
  15.6.2 除规则15.5允许者外,球拍或球员有任何程度的侵入对方的场地。
  15.6.3 当羽球越过球网之际,阻档对方合法的击球。
15.7 如果在比赛中,球员故意以喊叫、手势或不当行为,骚扰或影响对方球员。
15.8 如果在比赛中的羽球发生下列情行为犯规:
  15.8.1 羽球被球拍缠住或持球,以及击球时羽球被球拍吊悬时。
  15.8.2 先以球拍停球,然后再把球送出。
15.8.3 同一球员连续击球两次或以上。
  15.8.4 同队两位球员同时击中羽球。
15.8.5 球过网前与同伴相继击球。
15.9 如果球员是恶意的犯规,反覆不断违犯规则18者。


重行发球

重发球时,双方积分不变,由原发球者继续发球。在以下情况,裁判员会宣布『重行发球』

16.1 『重行发球』可於任何不可预知或偶然的情况中发生。
16.2 在并非发球的情况下,如果羽球越过球网,羽毛球过网后缠住或停在网上,应『重行发球』。
16.3 如果发球时,接球员及发球员双方同时犯规,应『重行发球』。
16.4 如果接球员尚未准备发球,应判『重行发球』。
16.5 如果比赛中,羽球破损并和羽球座分离,应『重行发球』。
16.6 如果司线员未能视及,而裁判员也未能作判决之情况下,应『重行发球』。
16.7 除第十四条规定外,判『重行发球』就是指该次的发球不算,由原发球者再发一次。

死球

下列情形为死球:

17.1 羽球击到球网并停留於球网或吊挂网顶。
17.2 羽球击到击球员这边球网或球柱,并开始向击球员场地面滑落。
17.3 羽球落於地面。
17.4 『犯规』或『重行发球』发生时。